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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以自媒体曝光问题为镜鉴 立即开展全州突出环境污染问题专项整治的建议

发布时间:2026-03-05 16:22 来源:州政协办公室 作者:州政协研究室

近期,“渔猎齐哥”“湘仔宝宝”“小符同志”等自媒体频频曝光了州内饮用水源地周边养殖污染、污水直排、溶洞垃圾倾倒等触目惊心的画面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群众反映强烈。这些“随手拍”视频在短时间内被大量转发、负面评论紧随其后,不仅严重损害了恩施的生态旅游、康养休闲的金字招牌,更暴露出我州在“看不见的角落”存在监管盲区。恩施州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长江中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,应以零容忍的态度,在全州范围内迅速打响突出环境问题歼灭战,变“被动灭火”为“主动排雷”,切实做到“排查见底、整改彻底、一抓到底”。为此建议:

一、创新技术手段,实现精准排查

以县市为主体、乡镇为单元,落实网格责任,聚焦水源地保护区、畜禽养殖、城镇污水、工业园区、农村人居环境、溶洞及地质敏感区六大重点,州县联动、部门协同、蹲点核查,对自媒体曝光、群众举报、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建档立卡,明确点位、责任、时限、标准“四张清单”。

(一)“天地协同”摸排岸线盲区。针对清江及其支流沿岸悬崖、溶洞、暗河口等传统巡查盲区,租用无人机搭载红外热成像与多光谱设备进行周期性扫描,并适时聘请专业潜水员对水下疑似点位进行探查,彻底查清隐藏排污口和垃圾倾倒点。

(二)“技术追踪”诊断管网病灶。在主城区、重点城乡结合部,选取典型管网节点,投放环保荧光示踪剂,直观追踪污水流向,精准定位管网渗漏、错接、混接点。同时对所有污水处理厂进行负荷运行压力测试,暴露其真实处理能力短板。

(三)“数据筛查”锁定隐蔽污染源。协调供电、供水等部门,建立数据共享机制,重点筛查城中村、偏远乡镇夜间用电用水量异常波动的农户或厂房,作为精准打击夜间偷排偷产“散乱污”污染源的重要线索。

二、革新监管机制,深化问题整治

(一)完善“环保舆情极速响应机制”。由州生态环境局牵头,在主流短视频平台开设官方认证账号,对涉及我州环境问题、点赞量超过一定阈值的网民爆料视频,实行“24小时内响应受理、48小时内现场核查、72小时内公示初步结果”的标准化流程,将舆情压力转化为治理动力。

(二)建立“生态环境民间监督员”制度。公开招募一批本地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网络达人、乡村“明白人”,聘任为生态环境民间监督员,对其负责的河段、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并通过直播、短视频方式公开环境状况,构建“政府监管+社会监督”的立体网络。

(三)推行“整改效果公开化评议”。对已完成整治的问题点位,主动邀请原曝光者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或环保组织或媒体记者进行“回头看”,并通过网络直播、官方通报、实地观摩等方式公开回访结果。将整改成效的部分评判权交由公众,倒逼整改责任落实,杜绝敷衍整改、虚假整改。

三、优化治理策略,提升环保水平

(一)根治污染源。聚焦工业、农业、生活、交通等多源污染,实施精准攻坚。工业源:对园区及“散乱污”企业深度体检,严控废气、废水、危废污染,推动整合或升级。农业源:严格执行养殖“三区”划分,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和“种养循环”;推广测土配方施肥、绿色防控,建设生态拦截沟渠,健全秸秆综合利用体系。生活源:因地制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,严厉打击非法倾倒白色垃圾、建筑垃圾行为。交通移动源:加强柴油车、非道路机械排放监管,严查抛洒滴漏。其他源:统筹矿山生态修复、旅游餐饮污染治理等工作,实现全域污染源系统管控。

(二)推行联合惩戒。生态环境、农业农村、住建、水利、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,对专项排查中发现的恶意偷排、屡查屡犯的企业与个人,除依法顶格处罚外,将其纳入州级“环境失信企业名单”,并推送至发改、市场监管、税务、银行等部门,在项目审批、信贷融资、政策优惠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,大幅提高违法成本。

(三)提升环保能力。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改造与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,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,健全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,推进源头减量、就地利用、无害化处理,从硬件上杜绝污染隐患。针对基层环保站所“缺人、缺钱、缺设备”的共性问题,制定专项提升计划,通过定向招录、业务轮训、配备快速检测设备、下沉执法权限等方式,切实筑牢环境监管的“最后一公里”防线。

(四)健全长效机制。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、项目化推进,建立“发现-处置-反馈-问责”的全闭环机制 。进一步落实落细“河长制”““林长制”“环境监管网格化”,加密重点区域巡查频次;畅通12345、网络举报、媒体监督渠道;强化生态环保考核,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、群众参与共治,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,实现源头严控、过程严管、后果严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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